1、受国务院委托,央行行长潘功胜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潘功胜表示,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总量上,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价格上,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有效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
2、央行行长潘功胜表示,加强债券市场建设,促进债券市场各类基础设施之间有序互联互通。稳妥化解大型房地产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强化城投债券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
3、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0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上次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上次为4.2%)。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业内人士指出,10月作为LPR锚定利率的MLF操作利率保持稳定,因此市场普遍预计LPR利率下降的可能性不大。LPR利率连续数月未变,未来是否还有进一步降息可能?对此,王青认为,这主要取决于年底前宏观经济及楼市走向,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
4、证监会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将企业债券纳入《管理办法》规制范围,更好促进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协同发展。强化防假打假要求,压实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义务,完善证监会系统开展现场检查机制。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有关要求,提高信息披露针对性。强化对非市场化发行监管,明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参与非市场化发行。《24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要求提供募投项目土地、环评、规划等合规合法性文件,强化募投项目合规性。二是明确部分债券发行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发行人最近一年资产清单及相关说明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5、证监会明确企业债券过渡期后转常规有关工作安排,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至10月20日结束。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负责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自10月23日9时起开始受理,同时取消企业债券原预约申报环节。中央结算公司自10月20日17时起,不再受理企业债券项目。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审核工作,并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申请文件、审核注册程序等,按照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相关制度规则执行。
6、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对参评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进行评估,识别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每两年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进行差异化监管,以降低其发生重大风险可能性,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参评保险公司范围。包括我国资产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上一年度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机构。二是明确评估指标和权重。包括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4个维度共计13项评估指标,4个维度的权重分别为20%、30%、30%和20%。三是明确具体评估流程。央行、金融监管总局每两年根据参评保险公司相关评估指标数据,计算各家保险公司加权平均分数,得分达到或超过1000分的保险公司将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
7、上交所正式发布20项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业务规则,涵盖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存续期自律监管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全条线的主要制度安排。目前,上交所已在规则、业务、技术和市场方面做好准备,相关承接工作将平稳实施。上交所表示,自10月23日9时起接收企业债券的受理申报,开展企业债券审核工作。
8、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修订)》等5项基本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2023年修订)》等12项业务指引和5项指南,以及《关于企业债券衔接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发行上市、存续期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相关制度要求和工作衔接安排。
9、中证协修订发布公司(企业)债券承销、尽职调查和受托管理相关自律规则。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调整优化证券公司债券承销、尽职调查、受托管理等业务自律管理制度机制,将企业债券纳入规制范围,并作出适应性修订,推动统筹监管和协同发展;强化承销机构内控要求,加强公司债券业务全过程质量和风险管控,提升主承销商在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券簿记建档等方面的履职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管理;调整优化尽职调查内容和方法,构建以发行人质量为导向的尽职调查体系,促进证券公司更好发挥债券市场“看门人”作用。
10、北交所发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5项基本业务规则及16项配套指引指南。本次发布的5项基本业务规则前期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市场各方对相关规则普遍认可,涉及规则完善的合理建议均已吸收采纳。同时发布的12项指引和4项指南涵盖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存续期监管、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等方面,主要是与上位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基本业务规则做好配套衔接。
11、中国结算发布最新修订的《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本次《债券细则》主要修订包括:明确将企业债券纳入《债券细则》规范的制度框架体系;支持为北交所市场新增提供企业债券登记结算服务;对于可跨市场交易的企业债券,明确可以在中国结算与中央结算公司之间办理跨市场转托管。
12、据中国证券报,10月23日9时起,沪深北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证监会发布企业债过渡期后转常规的工作安排,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审核工作,并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证监会系统企业债一揽子制度规则出齐,全面将企业债券纳入公司债券法规制度体系,标志着企业债券过渡期后转常规安排全面落地。
13、全国已有十多个省(区、市)公布前三季度GDP数据。经济总量方面,浙江前三季度GDP逼近6万亿元,河南、四川、湖北进入“4万亿梯队”,上海、北京进入“3万亿梯队”。增速方面,海南省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9.5%,暂时领跑。
14、三季度我国GDP增速4.9%,除了供需两方面均有积极因素外,有分析指出政策层对于经济的支持在三季度增强。基础设施投资方面,政府融资在 8、9月份处于高位,三季度基建上资金的支持超过二季度。基建投资是稳增长的重要手段,预计更多项目会在四季度推出。
15、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作的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提出了相关建议:全面推动金融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职能定位和布局结构;健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金融国资国企管理质效;构建现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治理格局。
16、据中国证券报,机构数据显示,自内蒙古率先公告拟发行特殊再融资债以来,有22地已发行或披露了发行计划,规模合计超过9000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对城投债市场的积极影响正在显现,部分地区城投债票面利率大幅下行、利差持续收窄。专家认为,特殊再融资债密集发行,有助于缓解市场对一些地区城投债务风险的担忧。
17、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的决定》,将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推进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公募REITs,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充分发挥REITs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
18、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市场资信评级相关自律规则。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调整优化评级业务自律管理制度机制,将企业债券纳入规制范围,并作出适应性修订,推动统筹监管和协同发展;加强信息披露,要求评级机构充分披露评级方法、模型和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强化市场约束机制。
19、全国股转公司与首批18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标志着三四板制度型对接机制正式落地。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隋强表示,监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型企业进入公开市场的“快车道”正式贯通,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孵化培育功能,夯实新三板、北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纽带作用。
20、中金所修订《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其细则,将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由0.005元降低至0.002元。此举有助于提高2年期国债期货市场的报价精确度,促进其与债券现货市场报价精确度更为匹配,提升投资者实施期现货套期保值等策略的精准性,促进债券期现货市场协同发展。修订后的合约规则将于11月6日结算时起在2年期国债期货所有挂牌合约上实施。
21、北交所正式发布公司债相关业务规则,北交所将推出除非公开发行方式以外的全部公司债券品种。就时间安排而言,此次规则将于发布之日起实施,10月23日启动受理审核,预计交易业务将在今年年底上线。
22、贝壳研究院监测显示,10月百城首二套房贷利率创新低。10月百城首套主流房贷利率平均为3.88%,较上个月降低2BP;二套主流房贷利率平均为4.44%,较上月降低13BP。本月银行平均放款周期为20天,与上月持平,维持较快的放款速度。
23、厦门市10月26日将招标发行92.4337亿元地方债,其中2023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六至三十一期)计划发行面值总额43.7亿元,2023年厦门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二期)计划发行面值48.7337亿元。48.7337亿元政府再融资一般债用于偿还2023年到期的厦门市政府债券本金。
24、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在上交所成功发行“国家电投-广东公司新能源基础设施投资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发行规模81.01亿元。该项目是迄今为止全市场发行规模最大的类REITs项目。
25、知情人士称,金地集团已经拨付“长城证券-金地集团2021年一期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金地次02”和“金地优02”的兑付款项。该债券为购房尾款ABS,本金额为7.89亿元,起息日为2022年1月18日,实际对付日为2023年10月18日。
26、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公告称,原定于10月16日及17日上午10时正举行的有关香港恒大协议安排的协议安排批准聆讯与有关天基协议安排的协议安排批准聆讯取消;原计划于10月25日由纽约南区美国破产法院审理的聆讯将延期。
27、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告,由于公司债券“18远洋01”已调整兑付安排,且公司后续拟调整于上交所发行债券的偿付方案,为更好地服务于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处置,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经公司申请,“15远洋03”、“19远洋01”、“19远洋02”、“21远洋01”、“21远洋02”公司债券将自10月23日起停牌。此外,公司公告,“15远洋05”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召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临时提案等相关程序的议案》和《关于增加“15远洋05”债券利息兑付宽限期的议案》获审议通过。
28、招商银行携手招商基金在上海共同发布了“CFETS-招商银行社会责任债券指数”和“招商CFETS银行间绿色债券指数基金”。“CFETS-招商银行社会责任债券指数”是招商银行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联合编制的市场首只以“社会责任”为主题的债券指数,“招商CFETS银行间绿色债券指数基金”是招商基金设立的市场首只绿色债券指数基金。
29、河北省拟于10月27日发行277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债务。截至2022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5749.06亿元。
3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公告,拟于10月27日公开招标发行合计56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其中,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六期),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期限为10年期。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六期),发行规模为31亿元,期限为10年。募资资金用途均为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偿还存量债务。
31、上交所上周共受理38家企业发债申请,拟发行金额共计1007.10亿元;对52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对21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专项核查,向证监会上报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3起。
32、外汇局发布数据显示,9月,银行结汇12705亿元人民币,售汇13669亿元人民币。2023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1706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9683亿元人民币。外汇局副局长王春英表示,预计今年我国经常账户仍将保持合理规模顺差,继续体现对外贸易发展韧性以及涉外经济稳健性。展望第四季度,我国出口有望得到结构性因素和周期性因素的共同支撑,货物贸易以及经常账户将延续合理顺差格局。
33、全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的数据显示,美国人的购房负担能力在今年夏天下降到了自1985年以来的最低水平。经济学家预测,2023年二手房销量将至少下降至2011年以来的最低水平。机构预估2023年美国成屋销售总量将为410万套左右,这将是自2008年雷曼兄弟倒闭并引发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年度销量的最低水平。
34、【债券重大事件】惠誉授予福建漳龙集团拟发行高级美元票据“BBB-”评级;标普确认广州金控“BBB+”评级,展望仍为“负面”;“20恒大05”持有人会议通过“调整本息安排”等议案;“23晋能电力MTN014”取消发行;“23中建八局SCP014”取消发行;“20绿城07”10月27日支付部分利息及回售部分债券;蜀道投资集团董事长、总工程师被免职;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董事长等发生变动;万和证券被暂停保荐和债券承销业务三个月。
文章转载自:Wind
声明:本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转载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态度,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建议;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联系我们,联系方式: services@huilinbd.com 。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