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浙商汇金短债 | ||
基金主代码 | 006516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8年11月22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21年12月10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 说明 | 2021年第二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 简称 | 浙商汇金短债A | 浙商汇金短债E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 代码 | 006516 | 006515 | |
止准下分基的关标 截基日属级金相指 |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 币元) | 1.0415 | 1.0333 |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 43,783,450.96 | 32,551,865. 12 | |
本次下」 红方案( 基金份遂 |
雷分级基金分 单位:元/10份 I) |
0. 20 | 0. 20 |
权益登记日 | 2021年12月17日 |
除息日 | 2021年12月1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21年12月20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 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12月17日除息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 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 机构。2021年12月20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 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 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等红利再投资庚用。 |